医药网9月17日讯 各有关单位: 根据《2015年度江西省公立 医院药品集中 采购实施方案》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国办发〔2016〕8号)规定,对已有其他3家 企业通过一致性评价,暂停未通过一致性评价产品的网上采购资格,通过一致性评价后恢复采购资格。经企业申请并公示核实,现公布部分药品网上采购资格调整情况。 附表:部分药品网上采购资格调整明细表 江西省 医药价格和采购服务中心 2020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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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编辑时间为: 2020-09-19 08:54 Satur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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