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9月17日讯 各药品生产企业: 根据《2015年度江西省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关于对“双信封”公开 招标药品实行直接挂网采购的通知》《关于抗癌药专项集中采购药品实行直接挂网采购的通知》《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医保配套措施的通知》和《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相关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保障临床药品供应,经 企业申请,现将增补报名审核结果、原抗癌药专项集中采购目录和原双信封公开招标采购目录内药品的限价结果、国家带量采购非中选产品企业申报价格以及相关药品省级集中采购价格等信息予以公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0年9月16日至9月20日17点30分,详见附件。 二、公示范围 (一)本次公示的药品包括原抗癌药专项集中采购目录内药品、原双信封公开招标采购目录内药品、直接挂网采购药品、部分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江西非中选药品以及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江西非中选药品。 (二)原抗癌药专项集中采购目录和原双信封公开招标目录内药品,根据企业网上填报的省级集中采购价格和我省现行采购价格计算限价; (三)不纳入挂网采购的产品。包括麻精毒放类药品、已纳入挂网采购的重复报名的产品、有其他3家企业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但自身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 三、其他事项 在公示期内,有新的外省价格的,企业可及时填报。未诚信填报省级中标价格的企业,经查属实的,将根据《2015年度江西省公立 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和《江西省医药购销领域不良记录管理规定》等,给予暂停相关产品网上采购资格、纳入不良记录等处理。 鉴于目前正处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特殊时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提交至江西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药品议价采购系统-议价采购入口-业务办理-申投诉处理”。。 联系方式:业务(药品):0791-88130800 网上操作:0791-86205758,88150577 附件: 增补报名审核结果及带量采购非中选药品申报价格(第三十六批) 江西省 医药价格和采购服务中心 2020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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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编辑时间为: 2020-09-19 08:54 Satur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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