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9月8日讯 各相关企业: 按照《省医疗保障局 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开展甘肃省药品集中 采购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甘医保发〔2020〕 60号)、《关于对不同片区中标药品取消片区限制及2018年磋商撮合成交药品再确认的通知》(甘交易医字〔2020〕79 号)要求,现将 企业再确认成交结果予以公示,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企业申报情况 截止到9月2日,对企业申报意向按照确认规则进行处理后,继续执行原磋商撮合结果品规共909个,其中:保持集采平台原交易状态的308个品规,原集采阳光双跨品种经本次确认仅保留集采平台、撤废阳光平台的601个品规。另有105个品规提交反向确认申请,其中:按照不高于原成交价申请恢复交易的8个品规;原集采阳光双跨品种保留阳光平台、撤废集采平台的53个品规;原集采平台申请调至阳光平台交易的12个品规;企业申请撤废磋商撮合结果的26个品规;境外药品生产企业未提供最新授权暂停交易的6个品规。 二、境外药品生产企业提交最新授权情况 本次确认需境外药品生产企业提供在中国大陆设立或指定能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代表机构或企业法人的最新授权书的共12家企业13个品规,已提交生产企业最新授权的共6家企业7个品规,6家企业6个药品未提交生产企业最新授权将暂停网上交易资格,公示期内可补充提交,申请恢复交易。 三、公示要求 (一)公示期为2020年9月8日至9月14日。 (二)公示期内,企业可对公示结果提出申诉质疑,申诉质疑材料与“授权委托书”扫描成1个PDF文档发送到指定邮箱。 业务咨询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业务咨询电话:0931-2909192、2909382 电子邮箱:gsypdttz1@163.com 督电话:0931-8127135(省医疗保障局) 附件: 2018年庆阳张掖磋商撮合成交药品再确认结果公示表 2020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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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编辑时间为: 2020-09-10 09:08 Thurs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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