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药、中成药、生物药三大板块全方位开展集中带量采购;高值医用耗材集采聚焦骨科耗材、药物球囊、种植牙等品种;力争到2022年底,通过国家组织和省级联盟采购,实现平均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覆盖350个以上药品品种,高值医用耗材品种达到5个以上。这是近日记者从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深化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改革进展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获悉的消息。 自2018年国家医疗保障局会同国家有关部门开展集中带量采购以来,集采规则不断优化,质量监管更为严谨,供应保障更为稳定,使用政策更为完善。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陈金甫表示,集采呈现出“价降、量升、质优”的特点,达到稳定社会预期、稳定行业生态的目的。如今,第七批 药品集采已在路上。巩固集采新常态、推进集采提速扩面,已是大势所趋。 价格降低有效满足临床需求 统计显示,自2018年以来,国家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已组织开展6批药品带量采购,共采购234种药品,涉及金额占公立医疗机构年药品采购总额的30%。 据陈金甫介绍,前6批药品集中采购价格平均降幅53%,心脏支架价格平均降幅93%,人工髋关节、膝关节平均降价82%,有力挤压了药品、高值耗材价格虚高空间,患者受益明显。三年来,国家组织集采节约费用累计达2600亿元以上。药品价格水平总体呈稳中有降的趋势。 不仅如此,临床使用药品、耗材质量稳定提升,临床服务需求充分释放。据统计,集中采购中选药品中,群众对原研药、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药品的用量明显增加,其份额从集采前的50%上升到90%以上。高值医用耗材方面,中标品种用量也显著加大,如心脏支架集采已平稳运行一年,中选支架总量169万套,为全年协议采购量的1.6倍。 陈金甫表示,地方在参与国家组织集采的同时,也开展了不同形式的省级和省际联盟集采。从采购品种看,化学药、中成药、生物药三大类药品板块均有涉及,高值医用耗材方面,冠脉球囊、眼科人工晶体两个品种也已实现省份全覆盖。 与此同时,集采通过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竞争方式,逐步完善了 医药领域以市场为主导的价格形成机制,引导 企业加强质量和成本控制,积极开展产品研发和仿制药一致性评价,通过创新驱动和质量保障,引导医药行业进入高质量发展的轨道。陈金甫说,过去医药企业销售费用率在50%左右,集采后呈现下降趋势。企业特别是头部企业研发费用逐步增加,一些头部企业的研发费用率,已经从原来的6%、10%上升到现在的约20%。 集采常态化有序推进 经过三年探索实践,集中带量采购改革已进入常态化、制度化新阶段。 “提速扩面”是今年集中带量采购关键词。陈金甫表示,原来集采主要集中在化学药上,2021年拓展到胰岛素、人工关节。今年将按照“一品一策”原则对群众反映多、价格调整空间大的耗材品种开展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将指导地方根据临床需要,围绕大品种和常见病,查漏补缺进行推进,力争每个省份开展的省级集采品种能够达到100个以上,高值医用耗材能至少覆盖5个品种。药品集采在化学药、中成药、生物药三大板块全方位开展,高值医用耗材集采将聚焦骨科耗材、药物球囊、种植牙等品种。 据了解,种植牙是一种重要的缺牙修复治疗方式,社会需求较大。记者了解到,国家医保局从去年初就开始部署,由四川组织省际联盟,研究种植牙体集采规程,现在方案基本成熟,已广泛听取临床、企业和各地意见,今年上半年国家医保局将力求推出联盟集采。 据陈金甫介绍,心脏支架、药物球囊通过集采降价后使用量大幅上升。2021年,江苏等地已开展药物球囊集采实践,今年药物球囊集采将扩展到全国,堵住价格虚高的空间。此外,今年骨科脊柱类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也已提上日程。 地方层面,将继续在其他领域进行探索。如中成药,在去年部分省份已经组织联盟采购的基础上,今年将进一步有序扩大中成药集采范围。 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 集中带量采购是一项重要的制度创新,是系统集成改革。在陈金甫看来,推进集采制度,要充分考虑具体操作规则的设置,始终把医药产业健康发展、临床质量提升、人民群众就医可及性三大目标总体平衡考虑。 事实上,集采从规则设置上,保障了三大目标协调统一。 陈金甫表示,集采制度设计初衷就是紧盯药品价格虚高的问题导向,紧紧围绕为中国百姓提供高质量药品的出发点,充分运用价格工具,发挥好市场机制作用。 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副司长周健表示,为保障中选产品生产供应保障,工信部开展了国家集中采购药品的生产动态监测,协调解决企业面临的实际困难,并且持续提升国家集中采购药品生产供应保障能力。国家药监局药品监管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国家药监局始终将集采中选 产品质量监管作为药品监管的重中之重,多措并举积极推进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加强集采中选药品、高值医用耗材质量监管。 集采在有效降低药价、减少群众医疗开支的同时,如何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陈金甫表示,药械集采采取的“带量采购、招采合一”,使企业从私下跑 医院,变成面对面的质量竞争、价格竞争,从而进一步做大做强,是从最根本性制度安排上让企业在真正的市场条件下竞争。在政策上,明确医疗机构采购药品,必须确保回款。为解决医疗机构资金紧张问题,医保基金预付30%。国家医保局还在探索利用招采平台与药品配送企业、药品供应企业直接结算,减少运营成本。在制度上,大力推进省际联盟,尽可能减轻企业行政成本,从集采规则本身,帮助医药企业从原来的带金销售公关,走向真正的质量和成本竞争。 “中国正在建设‘健康中国’,发展过程中会有力改善人民群众医疗水平,只要用药刚需在,提高中国卫生健康水平的投入在,就一定会有市场。制度性促进能够真正通过公平竞争,使中国医药企业实现质量维护、创新驱动。”陈金甫为医药企业开出一剂“定心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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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编辑时间为: 2022-02-28 08:54 Mon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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