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5月8日讯 有关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 为加强我省医药采购平台资质信息管理,按照《关于印发< 药品和医用耗材网上交易信息公示制度>的通知》(豫公共资源〔2018〕58号)和《关于公示医用耗材和体外诊断试剂 企业及产品资质到期的通知》(豫公共资源〔2020〕28号),现对资质到期的企业及产品信息更新结果进行公示: 一、公示期2020年5月8日至5月15日。 二、经公示无异议,提交的注册证信息更新内容将在挂网交易系统予以变更。未按时完成资质信息更新的企业和产品,将停止我省 医药采购平台交易资格。 三、其他要求:同一产品(注册证名称、注册证号、规格型号等信息相同)在我省医药采购平台只能有一个产品代码。注册证到期更新的产品与增补挂网产品不得重复,如有重复请主动申报,对存在瞒报等不诚信行为,一经查实,将停止该产品的交易资格。 附件1 :产品注册证信息更新内容列表.xls 附件2 :未按时完成企业资质更新的企业名单.xls 附件3 :未按时完成注册证更新的产品清单.xls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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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编辑时间为: 2022-02-23 08:50 Wednes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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