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5月12日讯 各相关单位: 按照《关于做好我市国家集采非中选 药品有关工作的通知》(津医保办发〔2020〕32号)要求,我中心组织开展了国家药品集中采购未中选品种价格调整工作,其中,符合国家集采品种申报要求的药品,价格不得高于该品种在全国其他未带量地区的供应价格;不符合国家集采品种申报要求的同通用名同剂型仿制药,不得高于我市中选品种的供应价格;如同品种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在我市挂网采购已达3家的,其他未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取消挂网。现将经 企业确认的相关药品在我市的供应价格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0年5月11日至2020年5月13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出复议。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1楼,天津市 医药采购中心业务受理室 联系电话:022-24538156 联系邮箱:tjmpc@tjmpc.cn 附件:国家药品集中采购未中选品种价格情况公示表 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 2020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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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编辑时间为: 2022-01-24 10:59 Mon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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