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5月13日讯 (招标编号:YDCOH20200493) 1. 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泸西县中医 医院“彩色B超机等设备采购”项目已经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泸西县中医医院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竭诚欢迎具有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采购项目的名称、预算金额 2.1项目名称:泸西县中医医院“彩色B超机等设备采购”项目。 2.2预算金额:2093000.00元。 3.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序号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核心产品 | 是否接受采购进口产品 | 技术参数 |
1 | 十二导联心电图机 | 1 | 台 | 否 | 否 | 详见附件及第六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
2 | 心电监护仪 | 6 | 台 | 否 | 否 | |
3 | 宫腔镜冷刀系统 | 1 | 套 | 否 | 是 | |
4 | 阴道镜 | 1 | 台 | 否 | 否 | |
5 | 全数字化彩色超声诊断仪 | 1 | 台 | 是 | 是 |
3.1投标人须对本项目内的所有项目内容进行整体投标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处理。 3.2本项目拟采购的部分产品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3.4质保期:12个月; 3.5交货地点:泸西县中医医院指定地点; 3.6资金来源:已落实; 3.7付款方式:采购人按合同规定的验收标准确认数量无误和质量合格后,按政府采购统一格式填写验收书,办齐手续,由采购人在两个月内支付合同价款的50%。(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整体项目不能再约定时间内全部完成的,由甲方按实际到货产品价款的45%向乙方先支付货款,进口产品具体付款方式在合同洽谈时确定)。履约保证金中的5%即转为质量保证金,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正常使用满12个月后无息退还,并支付剩余价款; 3.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投标人必须整体进行投标。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 4.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4.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2018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3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4.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10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1.5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2信用要求: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4.3其他要求 4.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3.3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且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或总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的扫描件),(不接受二级以下授权,如果授权是二级的,必须提供上一级别的授权)。 4.3.4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有效的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投标人若为制造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0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 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5月12日8时30分至2020年5月1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进入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 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ZCZBJ),未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办理企业数字证书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网上办理数字证书,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采购文件。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10-86483801;在线服务QQ:4009618998。 5.2投标人须在2020年5月19日17时30分前将确认通知递交至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汇处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三)B座15层(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15楼)或以扫描件发送至383491749@qq.com邮箱。注:确认通知格式详见附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网址为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并携带加密投标文件的CA锁按时到开标地点开标。 6.3现场投标文件(光盘)递交时间:2020年6月3日8时30分至2020年6月3日9时00分。 6.4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光盘)截止时间:2020年6月3日9时00分。 6.5投标文件(光盘)递交地点:泸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泸西县中枢镇人民路县人民政府往上 200 米处(原九中)6 楼)。 6.6开标时间:2020年6月3日9时00分。 6.7开标地点:泸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泸西县中枢镇人民路县人民政府往上 200 米处(原九中)6 楼)。 6.8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7. 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8. 发布公告的媒介、公告期限 8.1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以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为准。 8.2本公告期限为2020年5月12日至2020年5月19日。 9. 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 购 人:泸西县中医医院 地 址:泸西县中枢镇建设路175号 联 系 人:袁俊峰 联 系 电 话:(0873)3177739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汇处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三)B座15层(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15楼) 联 系 人:宁欣、朱路 联 系 电 话:(0871)63338509 开 户 名 称: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银 行:中国工商银行云南省分行昆明市汇通支行 银 行 账 号:2502038009024579141 日 期:2020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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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编辑时间为: 2022-01-12 08:41 Wednes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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