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鑫注册开户_甘肃2020年第三批新增阳光挂网结果暨公示第四批新增阳光挂网复核结果等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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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网5月13日讯      各企业、各医疗机构: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8〕149号)、《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动态调整管理办法(试行)》(甘卫发〔2017〕104号)、《2017年度甘肃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甘药采发﹝2017﹞5号)等文件规定,现将2020年第三批药品新增阳光挂网结果予以公布,对2020年第四批药品新增阳光挂网进行公示,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0 年第三批药品新增阳光挂网结果      (一)基本情况     2020年4月28日至2020年5月8日,省级药品采购机构对2020年第三批拟新增阳光挂网结果公示后,在规定申诉质疑期内,不涉及价格勘误、质疑处理的药品共114个,按程序已完成新增阳光挂网规定流程,现予以公布(见附件1)。      (二)挂网交易时间     自2020年5月18日起,全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均可通过甘肃省公立 医院药品阳光采购平台,按照《甘肃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交易交易规则(试行)》采购2020年第三批新增阳光挂网药品,严禁网下采购。      (三)交易方式与交易价格     药品实际成交价由交易双方参考平台提供的一揽子价格参考数据自行议定,对我省医疗机构备案价格低于9省价格的,平台同时提供了医疗机构备案采购价格数据。对企业主动降低价格、承诺按全国最低价或某一较低价格销售的,医疗机构可按不高于(小于等于承诺价)承诺价采购。对于新上市品种、无省级价格的或仅有医疗机构备案价格的,平台统一标示为“该产品无省级中标价”,警示交易双方合理确定实际成交价。      (四)2020年第三批 药品新增阳光挂网申诉质疑处理结果再公示     2020年第三批新增阳光挂网公示期内,涉及新增价格数据、质疑挂网结果的20个药品,按照申诉质疑处理程序,对符合阳光挂网要求的药品再公示,公示期2020年5月13日至5月15日,公示期内接受企业申诉质疑。经再公示无异议的,直接导入甘肃省公立医院药品阳光采购平台交易,自2020年5月18日起供全省医疗机构采购,不再另行通知。     二、2020 年第四批药品新增阳光挂网形式复核结果      (一)基本情况     截止2020年5月8日下午6时,共83个药品申请新增阳光挂网,经形式审核符合挂网条件药品58个(详见附件3),对不符合挂网条件的已电话告知企业,不再公示。      (二)公示要求     1. 公示期:2020年5月13日至2020年5月19日,共5个工作日。     2. 申诉质疑事项      (1)公示期允许补充价格数据。按照承诺制申报原则,企业提供电子版勘误或补充材料,未在公示期提交价格申请的,正式挂网后,不允许企业再进行价格的补充与勘误。      (2)基本信息勘误。药品基本信息错误的,提交电子版药品注册批件信息或药品说明书等证明材料。      (3)价格或结果申诉质疑。公示期内,对拟新增挂网药品或价格数据有异议的,请提交电子版申诉质疑材料并提供相关电子版举证材料。申诉质疑内容包括拟新增阳光挂网药品结果、价格数据。      (三)备案材料真实性核对     公示期内,请相关医疗机构核实已公示的备案采购信息,对企业提供虚假备案证明材料或医疗机构实际采购价格低于公示价格的,请及时向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医药采购处或医疗保障局价格 招标采购处进行反馈,对核查属实的,按甘肃省药品采购诚信管理办法半年内不再接受该 企业、该产品的新增阳光挂网申请。      (四)递交方式。申诉质疑材料扫描为1个PDF文档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未按规定发送资料后果企业自行承担。     业务受理与咨询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业务咨询电话:0931-2909192、2909385、2909268     监督电话:0931-8127135(省医疗保障局)     电子邮箱: gansuYPxzYG@163.com     附件:     1. 2020年第三批新增阳光挂网结果公布表     2. 2020年第三批拟新增阳光挂网申诉质疑处理结果再公示表     3. 2020年第四批拟新增阳光挂网复核结果公示表     2020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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