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5月14日讯 各相关企业: 现将云南省国家组织 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非中选药品澄清结果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澄清结果 现已云南省医疗保障局《云南省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非中选药品价格调整方案》和《关于基本药物和通过一致性评价仿制药挂网采购有关问题的复函》有关政策,完成对《关于云南省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非中选药品挂网交易有关事宜的通知》中待澄清药品的审核(详见附件1)。 二、投诉受理处理相关要求 针对采购平台审核公布的审核结果,认为采购平台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非中选药品澄清结果违反了有关招采政策及文件的,可向省医保局提起投诉。 (一)投诉人应填报药品和医用耗材 招标采购投诉登记表(见附件2),同时提交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由授权人现场递交投诉。 (二)投诉资料递交时间:2020年5月21日上午8:30至2020年5月27日18:00(周六周日除外),逾期不予接收。递交地址:云南省医疗保障局5楼508办公室(昆明市环城南路439号)。 (三)投诉受理情况和处理结果另行公告。 投诉咨询联系人及电话:李劲权,0871-63886059。 附件1: 待澄清药品评审结果.xlsx 附件2: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投诉登记表.docx 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20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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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编辑时间为: 2021-12-24 09:00 Fri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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