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此前国家医保局要求,地方医保目录增补品种需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第二批清退工作。截至目前,甘肃、宁夏、新疆、广西、浙江、陕西、云南、湖南、吉林、天津、河北、安徽、西藏、北京、重庆、江苏、青海、四川、河南、山东、贵州等20多地已经落地执行地方增补目录调出政策。其中云南调出数量最多,为837个。 近日,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关于调整部分省增补医保药品目录医保属性的通知》,自2021年11月1日起,将115种省增补药品调出山东省医保目录。 这115个药品,包括66个西药和49个中成药。其中不乏许多销售额过亿的大品种。如扬子江的地佐辛注射液,作为阿片受体激动拮抗剂,是国内镇痛临床的第一品牌,年销售额超60亿;而比伐卢定作为一类抗凝药,为第四批国家集采品种,目前海南普利、齐鲁制药和海南双成三家 企业中选。 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在2021年6月底前完成第二批40%增补品种的消化工作。 截至目前,全国已有20多省市落地执行地方增补目录调出政策。虽然公布的规则有所不同,但也存有一定的共性,像云南、重庆和湖北都考虑了药品的使用情况,优先调出无销量或采购量小的药品,按照采购量从低到高逐步消化。 有 医院药学专家表示,一般被清退的药品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已经有了更好的替代药品,二是临床疗效尚不明确的药品,所有被调出目录的药品一定会有同类药品可替代,不会影响患者的用药和治疗。 陕西:86 个省增补品种拟调出 10月18日,陕西省医保局公示了原省级增补药品第二批消化名单,共涉及炎琥宁、头孢甲肟、杏芎氯化钠等86个药品。 北京:删除182个品种,清开灵等48个品种规范调 近日,北京发布《关于公布本市第二批调出非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药品品种及规范药品名称的通知》,将“阿托品异丙嗪注射剂”等182个非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品种从本市医保药品目录删除,同时对对“清开灵注射剂”等48个 药品名称、剂型等进行规范调整。自2021年12月1日起执行。 新疆:305 个省增补品种调出 2021年9月10日,新疆医保局发布《关于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自行增补品种调出支付范围的通知》,明确自2022年1月1日起,将省增补药品中非民族药的305个品种全部调出医保支付范围。 《通知》显示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中由地方按规定增补的453个药品,尚有358个药品在支付范围。此次调出的为增补药品中的305个非民族药。 四川:145 个省增补药品调出 2021年8月30日,四川省医保局、四川省人社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地方调增乙类药品消化工作的通知》,明确丁硼软膏剂等145种药品于2022年1月1日起不再纳入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支付范围。上述药品调出前,继续按规定予以支付。 浙江:118 个省增补药品调出 2021年8月3日,浙江省医保局、浙江人社厅发布《关于将部分药品调出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将阿莫西林双氯西林等118个药品调出浙江省医保目录。 贵州:339 个个省增补药品调出 2021年8月3日,贵州省医保局、贵州省人社厅发布关于将部分药品调出《贵州省基本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的通知,从2022年1月1日起,将西地碘等339个药品调出《药品目录》。上述药品调出前,继续按《药品目录》有关规定支付。 山东:2020 年80 个、2021 年115 个省增补调出 7月22日,据业内消息,山东省医保局、山东省人社厅联合发布《关于做好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省增补药品2021年调出工作的通知》,自2021年11月1日起,将115种省增补药品调出山东省医保目录,届时所调出药品的费用,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不再予以支付。具体名单如下: 此前2020年8月,据业内流传,山东省医保局和山东省人社厅联合发布《关于做好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省增补药品2020年调出工作的通知》,80个省增补品种调出医保目录,自2020年9月1日起执行,届时所调出药品的费用,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不再予以支付。 据《通知》显示,山东省原省增补药品中,28种(具体到剂型,下同)已纳入 2019年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10种属于《国家卫生 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国家中 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化药及生物制品)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558号)范围的药品已于2020年7月1日调出。 江苏:156 个药品将被调出省增药品目录 7月14日,江苏省医保局、江苏省人社厅发布《关于公布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省增补药品第二批消化名录的通知》,公布156个省增补药品第二批消化名单。 通知明确,7月13日起,这156个药品调出江苏省医保,同时,将原维护在药品通用名下不符合现行通用名规则等的药品同步全部调出。自2022年1月1日起,所有调出的药品发生的费用不再纳入江苏省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河北:297个药品已经调出地方医保,多款常用药在内 7月2日,河北省医保局、人社厅发布关于调整《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版)》的通知,安排了近期药品消化调出的工作。通知显示,297个药品从6月30日起已经调出河北省地方医保,最终的报销时限被放宽到了12月31日。 吉林:羟甲烟胺等187 个药品将被调出省增药品目录 6月30日,据吉林省医保局发布的《关于做好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省增药品2021年消化工作的通知》显示,共有187个药品将被调出吉林省省增药品目录,包括羟甲烟胺、门冬氨酸鸟氨酸、复方人参间苯二酚等大品种。 湖南:数十种常用药常用药出现在消化 6月24日,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2021年湖南省消化期药品目录的公示。文件显示,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调出部分品种后确定了2021年湖南省消化期药品目录,含82个药品。 天津:复方益母草膏、藿香正气滴丸等从药品目录中被剔除 6月22日,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公布天津市增补药品目录第二批剔除品种的通知。文件表示,经梳理比对涉及药品医保费用发生和药品采购情况,制定并发布第二批剔除品种,共包括155个品种。第二批剔除品种自2021年7月1日起退出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支付范围。 安徽:2020年已调出166个,2021年计划调出163个 6月22日,安徽省医保局也发布了《关于安徽省医保原增补药品2021年消化药品清单的公示》。经比对,安徽省不在2019年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中的药品(含剂型)共计411个。2020年已消化166个,计划2021年消化163个。将省药采平台提供的待消化药品2020年度采购量,按从少到多进行排序,前153位药品拟在2021年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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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编辑时间为: 2021-11-05 12:45 Fri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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