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鑫平台提供_慈溪市龙山医院采购1.5T以下磁共振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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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药网5月25日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经慈溪财政局批准,现就慈溪市龙山医院1.5T以下磁共振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CBNB-20201215G(CXZFCG[2020]330282112650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 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公告期限:2020年5月25日-2020年6月1日     五、招标内容、简要技术需求、预算金额及单价最高限价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 采购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1 1.5T以下磁共振 1台 详见招标文件 550万元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获取:     潜在供应商应当在政采云平台上注册账号并登录后获取采购文件,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2020年6月16日14时30分止。     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八、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1.投标形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请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获取采购文件、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投标文件制作:     3.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400-881-7190或政采云服务专员电话0574-63917219。     3.2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     供应商投标文件制作及电子交易操作指南:     3.3本项目投标人可以以U盘或DVD光盘等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1份,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6月16日下午14:30前须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供应商在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同时,也可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以U盘或DVD光盘存储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密封后送交到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四开标室(慈溪市南二环东路1355号),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被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0年6月16日下午14:30在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五开标室(慈溪市南二环东路1355号)开标。     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2020年6月16日下午15:00前)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2020年6月16日下午15:00前)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以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作为依据,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与政采云平台上传的投标文件被识别为不一致的则投标无效;供应商按时在线解密投标文件的,以在线解密的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采购代理机构于开评标结束后将备份电子投标文件退回给供应商。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备份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十一、落实的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人名称:慈溪市龙山 医院     联 系 人:叶先生     联系地址:慈溪市龙山滨海新城灵峰路1200号     联系电话:0574-63971654     采购代理单位: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承、戴蓓霞、戚鸿涛、王鸯鸯     联系电话:0574-87425387      传真:0574-87425391     质疑答复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574-87423685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十三、监管单位: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联系地址:慈溪市南二环东路1355号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574-63032252     十四、其他事项:     1、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 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 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加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     3、 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于投标前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成交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 供应商不得为该整体项目或其中分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过设计、编制、管理等服务的法人及附属单位。     6、供应商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就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投诉。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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