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5月27日讯 各相关企业、各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医保配套措施的意见》(甘医保发〔2019〕101号)和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相关药品价格调整有关事宜的通知》(甘药采办发〔2020〕2号)等文件要求,现将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相关药品申报价格处理结果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价格处理结果 2020年5月15日至5月21日,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相关药品申报价格拟处理意见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省级药品采购机构对37家企业59个药品的申诉质疑进行了处理,现将585个药品的申报价格处理结果予以公布(见附件),主要包括纳入甘肃省国家集中采购中选药品结算及监测系统药品52个、保留甘肃省药品集中(阳光)采购平台交易药品95个、导入甘肃省药品阳光采购平台药品17个、暂停挂网资格药品170个,取消挂网资格药品212个。 二、执行时间 本通知下发之日起,省级药品采购机构将按照申报价格和处理结果对相关药品进行价格和平台调整,各医疗机构可在调整后的平台按照最新价格进行采购,原采购的相关药品库存消化至2020年6月26日。 三、配送关系维护 纳入甘肃省国家集中采购中选药品结算及监测系统以及导入甘肃省药品阳光采购平台的药品生产企业必须按照甘肃省“两票制”规定遴选配送企业,全省各配送区域至少有一家配送企业承担其 药品配送任务,确保药品及时足量供应保障,尤其要确保县、乡、村级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的配送。各 企业应于2020年6月16日前维护好网上配送关系,逾期未完成配送关系维护的,按照《甘肃省药品集中 采购诚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四、其它 本次公布的处理结果为最终结果,不再接受企业申诉和质疑。处理结果中不符合价格调整要求的药品,后期仍可按照相关要求主动申请降价,对于符合条件的分批进行挂网交易。 联系电话:省医疗保障局 马老师 0931-8127135 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赵老师 0931-2909192 附件: 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相关药品申报价格处理结果 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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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编辑时间为: 2021-09-13 09:05 Mon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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