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11月30日讯 药监发文,严管药店药品销售 近日,北京市药监局发布了《关于加强药品零售企业销售药品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称,为规范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学服务行为,提升首都药品零售行业整体服务能力和水平,现就药品零售企业销售药品提出了有关要求。 《通知》明确,各单位要严格落实GSP要求,规范药品零售企业的经营行为,加强处方药的销售管理,必须凭处方销售的处方药做到凭处方销售,执业药师应在职在岗,履行审方职责。执业药师不在岗应当挂牌告知,并停止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 鼓励药店,拆零销售 同时,《通知》要求,各单位要鼓励辖区有条件的、群众需求较多的药品零售企业开展药品拆零销售、24小时售药、送药上门等药学服务工作,满足公众多样化的购药需求。 对于该市分级分类为三类一级的药品零售企业,应要求企业按照GSP的要求配拆零专柜或者专区,为有需求的公众提供药品拆零服务,对于二类及以下的药品零售企业应要求企业按实际情况为公众提供药品拆零服务。 各区市场局应将辖区药品零售企业拆零工作开展情况于每季度第一周报市药监局药械流通处。 北京执业药师,可在医院 实训 此外,《通知》还谈到,药品零售企业是当前我国群众除医疗机构外获取药品和药学服务的重要渠道,各单位应依据有关要求,在紧盯药品质量监管的同时,要持续指导和规范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学服务行为。 为提高药品零售企业用药指导水平,就在最近,北京协和医院等5家医疗机构,与5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签订“帮扶结对”合作协议书,零售 药店执业药师将走进医疗机构的门诊药房、住院病房、药学部等,接受实训。 按照协议书约定,5家 药品零售连锁总部分别选派第一批入院学习的执业药师,与医院带教药师牵手对接,通过医院门诊药学咨询、药品 不良反应警戒、临床药学服务、药品科普宣传和药事管理等项目,进行为期1-2个月的实训,提高药学服务能力。 对此,东城市场局副局长冯典表示,通过推动医院和 企业牵手帮扶,促进东城区药品零售企业药师整体素质的提升,提高药品零售企业用药指导水平,对提高患者用药效果,帮助患者增强治疗信心,会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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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编辑时间为: 2021-06-01 02:06 Tues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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