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11月27日讯 各药品生产企业: 根据《2015年度江西省公立 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关于对“双信封”公开 招标药品实行 直接挂网采购的通知》《关于抗癌药专项集中采购药品实行直接挂网采购的通知》《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医保配套措施的通知》和《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相关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保障临床药品供应,经 企业申请,现将增补报名审核结果、原抗癌药专项集中采购目录和原双信封公开招标采购目录内药品的限价结果、国家带量采购非中选产品企业申报价格以及相关药品省级集中采购价格等信息予以公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布范围 (一)前期各批次挂网公示通知中,部分企业产品或价格等信息需要进一步核实,待研究之后另行公示公布。 (二)本次公布的药品包括原抗癌药专项集中采购目录内药品、原双信封公开招标采购目录内药品、直接挂网采购药品、部分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江西非中选药品以及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江西非中选药品。 (三)原抗癌药中标和增补挂网的原抗癌药和原双信封目录内产品经公示无异议后,根据企业自主申报的省级集中采购价格和我省现行采购价,计算包装限价,现予以公布。 (四)挂网产品限价根据全国各省集中采购价格进行动态调整。对限价有异议的,须提供相关省份价格等印证材料。 二、企业报价 (一)2020年11月30日9∶00—17∶00(若时间有变则另行通知),相关企业登录“药品议价采购系统——药品报价入口”,就相关产品进行报价。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江西非中选药品以及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江西非中选药品不需报价。 (二)既往各批次增补报名但未报价的挂网采购药品,可随本批次同时报价,报价后纳入挂网采购。 (三)报价单位为元,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所报价格应考虑生产流通等各项成本,以及全国各省现行采购价格。报价过高的,医疗机构有权不与企业议价采购。 三、注意事项 如对公布内容有异议,请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提交至江西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药品议价采购系统-议价采购入口-业务办理-申投诉处理”。 联系方式:业务(药品):0791-88130800 网上操作:0791-86205758,88150577 电子邮箱:jxszb2007@163.com 附件: 增补报名审核结果及带量采购非中选药品申报价格公布(第三十八批) 江西省 医药价格和采购服务中心 2020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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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编辑时间为: 2020-11-30 08:41 Mon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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