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6月1日讯 根据企业递交的代理商代理协议及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查,拟变更部分在线交易产品的代理商(具体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5月29日至6月4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工作时间)递交相关书面材料至省药械采购中心;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将予以变更。 联系人: 药品采购科,联系电话:0571-86401737。 地址:杭州市下城区东新路江南巷2号(下城区 健康服务产业园三号楼,浙江省药械 采购中心)。 附件:拟变更代理商信息表.pdf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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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编辑时间为: 2020-10-19 09:04 Mon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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