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9月30日讯 各有关生产企业: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体外诊断检验试剂产品申报信息(中心目录海南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实际 采购价部分)进行公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审核合格品种公示名单(附件1),审核不通过的品种处理办法另行通知。 2、公示期自2020年9月29日至2020年10月16日。如对公示信息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登录申报系统进行申投诉登记(操作手册见附件2)。公示期截止后我中心将对无异议品种进行挂网。 特此通知。 附件:1. 中心目录海南省二级(含)以上医疗机构实际 采购价产品信息表(审核合格) 2.体外诊断检验试剂申投诉操作手册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0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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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编辑时间为: 2020-10-02 09:03 Fri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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