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耀注册登录网_开展第二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安徽)相关药品联动降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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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网9月15日讯      各有关药品企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组织 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2号)、国家医保局等9部门《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的实施意见》(医保发〔2019〕56号)和《安徽省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工作实施方案》(皖医保发〔2019〕55号)相关规定,现就关于开展全国药品集中采购(安徽)品种相关药品联动降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动降价药品范围     《全国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品种表》中涉及的32种药品中,需自主申报降价的原研药、参比制剂和通过国家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列表(详见附件1)和需自主申报降价的其他仿制药列表(详见附件2)。     后续新增药品,如属于《全国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品种表》中涉及的32种药品,如申请挂网采购,需参照本通知自主申报降价。     二、降价方式     未中选药品,必须在现行挂网采购价的基础上,根据价差实行梯度降价后方可继续挂网采购,价差较大的应进一步加大降价幅度。     其中原研药、参比制剂、通过国家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由药品生产企业在规定时限内,自主申报全国最低供货价。未选择安徽省作为供应地区的中选产品,自主降价须不高于全国其他非中选供应地区最低供货价。     其他仿制药的自主申报降价须低于全国药品集中采购(安徽)同品种中选价方可继续挂网采购。由药品生产企业在规定时限内,自主申报降价(剂型、规格、包装有差比关系的根据差比价规则计算)。     三、申报时间、地点和内容     1、申报时间:     电子版及纸质材料递交时间:2020年9月15日-22日(工作日);     2、申报地点:     安徽省 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610室,咨询电话0551-62634508,62690373。     3、申报材料:     相关药品生产 企业需将《法人代表授权书》(附件3)、《全国药品集中 采购(安徽)品种相关药品联动降价申报函》(附件4)、《全国药品集中采购(安徽)相关药品自主降价信息汇总表》(附件5)的纸质件(加盖企业公章)递交到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同时将《全国药品集中采购(安徽)相关药品自主降价信息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EXCEL格式)发至电子邮箱: ahyycg@126.com,电子版需与纸质原件的信息完全一致。     逾期不再受理,相关后果由生产企业自负。     四、相关要求     (一)相关药品生产企业要严格遵守诚实守信的原则,确保申报事项真实准确,对于被投诉举报经查实的,将该企业纳入安徽省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企业名单;     (二)对于在规定时限内,未按规定自主申报降价的其他仿制药,将取消该产品在安徽省的挂网采购资格,相关企业申报降价且价格符合要求后予以恢复挂网采购;     (三)鼓励中选产品同通用名不同规格产品主动申报自主降价。     2020年9月15日     附件1 需自主申报降价的原研药、参比制剂和通过国家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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