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8月27日讯 各医疗机构、配送企业、相关生产企业: 根据《浙江省提升 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功能推进医保药品支付 标准全覆盖改革方案》(浙医保发〔2020〕14号)精神,经省医保局同意,现将公示无异议,符合挂网要求的无在线交易产品的药品(含备案采购转挂网产品)、1类新药、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仿制药、部分参比制剂(原研药)、价格有明显优势挂网采购的产品予以公布(详见附件)。该部分产品将于2020年8月30日起上线。 其中,尚未建立配送关系的1类新药、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仿制药、部分参比制剂(原研药)、价格有明显优势相关产品的生产 企业,应及时与配送企业确立好产品的配送关系,同时将配送关系资料递交至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0571-86401737;联系地址:杭州市下城区东新路江南巷2号(下城区 健康服务产业园三号楼)。 附件:1. 无在线交易产品的药品挂网采购产品(含备案采购转挂网产品)(第一批).pdf 2.1 类新药挂网采购产品(第九批).pdf 3. 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仿制药挂网采购产品(第九批).rar 4. 部分参比制剂(原研药)挂网采购产品(第一批).pdf 5. 价格有明显优势挂网采购产品(第一批).pdf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20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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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编辑时间为: 2020-08-29 08:57 Satur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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