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6月15日讯 各相关单位: 按照《国家组织集中采购未中选 药品价格调整方案》(鲁公资交字〔2019〕48号)要求,经公示,现公布国家组织集中 采购第二批未中选药品价格调整情况(第一批)(见附件)。 对暂停交易清单内产品,如有异议,可在通知发布之日起30天内通过“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投诉申诉管理”提交申请材料(须加盖电子印章)。 附件:国家组织集中采购未中选药品价格调整情况(第一批) 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6月12日
本文由
www.healthprocn.org 创作,除注明转载/出处外,均为本站原创,转载前请务必署名
最后编辑时间为: 2020-07-06 08:22 Monday
官方招商
顶部按钮联系主管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