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6月16日讯 各有关企业: 按照 药品集中 采购日常工作安排,我中心受理 企业申请变更相关信息的材料,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一、公示时间 公示期7天,自2020年6月16日至2020年6月22日。 二、质疑方式 对公示内容(详见附件)有异议的,请于2020年6月22日16:00前,由被授权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将书面质疑(或投诉)材料和其它佐证材料,加盖公章后一并递交至我中心。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6月16日 附件:企业申请变更相关信息汇总表(第六十三批).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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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编辑时间为: 2020-06-30 08:48 Tues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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