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6月15日讯 重点监控药品目录征求意见 据汇聚南药消息,近日,武汉市药械联采办公室发布《关于2020年武汉市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据赛柏蓝梳理,“2020年武汉市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共包含30个品种,除国家重点监控药品目录中的20个品种外,还增加了谷红注射液、参芎注射液、鹿瓜多肽注射液、胎盘多肽注射液、红花黄色素注射液、丙氨酰谷氨酰胺、核黄素磷酸钠、转化糖、木糖醇等10个品种。 其中,谷红注射液、参芎注射液、鹿瓜多肽注射液、胎盘多肽注射液、红花黄色素注射液5个品种同时在“湖北省第一批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中。 《通知》称,为推进武汉市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议价工作,保障临床用药需求,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和药品虚高价格,武汉市联采办拟将丙氨酰谷氨酰胺等品种列入武汉市医疗机构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中,与湖北省第一批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中的品种一并实行议价采购。 也就是说,进入2020年武汉市重点监控药品目录的品种可能将面临议价采购。事实上,这已经不是重点监控品种被首次以议价的形式开展采购。 去年8月30日,青海省发布《青海省2019年药品集中采购 招标公告》宣布对重点监控品种、基础输液品种开展带量 采购。 采购品种包括单唾液酸四己糖神经节苷脂钠注射液、奥拉西坦胶囊、脑苷肌肽注射液、注射用磷酸肌酸钠、小牛血清去蛋白注射液、前列地尔注射液、曲克芦丁脑蛋白水解物注射液、注射用复合辅酶、丹参川弓嗪注射液、转化糖电解质注射液、胸腺五肽注射液、依达拉奉注射液、长春西汀注射液、马来酸桂哌齐特注射液。 值得注意的是,武汉市的通知主要针对武汉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根据征求意见表,在现有30个品种的基础上,接到通知的医疗机构有权增补或删减品种,这似乎可以理解为武汉市最终的重点监控目录涉及的品种范围有可能进一步扩大。 重点监控药品继续承压 据赛柏蓝观察,新冠疫情后的这段时间,关于重点监控品种的政策动向明显增加。 2019年7月1日,国家卫健委正式发布《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化药及生物制品)》。 针对重点监控品种,国家卫健委要求——各医疗机构要建立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管理制度,加强目录内药品临床应用的全程管理。对用药不合理问题突出的品种,采取排名通报、限期整改、清除出本机构药品供应目录等措施,保证合理用药。 2019年8月20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指出,对于原省级药品目录内按规定调增的乙类药品,应在3年内逐步消化。消化过程中,各省应优先将纳入国家重点监控范围的药品调整出支付范围。 2019年11月15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广福建省和三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通知》进一步要求,各省份在2020年12月底前也就是今年全面建立重点药品监控机制。 6月9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采集二级和三级公立 医院2019年度绩效考核数据有关工作的通知》。根据《国家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操作手册(2020版)》要求,全国二级医院要统计“重点监控药品收入占比”,重点监控 药品的使用情况成为公立医院考核的重要指标。 近日,河北省卫健委深化医改的相关通知也要求强化重点药品监控——医疗机构要建立完善临床用药监测、评价、超常预警制度和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制度,加强辅助性、营养性药品等重点监控药品遴选、采购、调剂、使用、监测、评价和处方审核、点评的全过程管理。 新冠疫情后半场, 医药控费压力加剧,重点监控药品的相关政策也或进一步收紧甚至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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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编辑时间为: 2020-06-16 08:39 Tues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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