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5月27日讯 近年来,随着药店连锁率的不断提升,连锁加盟店乱象频出,如乱涨价、违规售药、骗保等。为了规范和促进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健康发展,日前,国家药监局药品监管司起草了《药品零售连锁管理指南(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南》),拟作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补充文件。另外,去年以来,全国大部分省份已相继发布管理办法,鼓励药品零售连锁经营。此次《指南》下发,相信会在很大程度上规范行业发展,让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真正“连得上”“锁得住”。 连锁企业要建立统一的质量管理体系 此次国家 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管司起草的《指南》包含总则、组织职责与质量管理、计算机系统管理、采购管理、存储与配送管理、门店管理和药学服务质量管理共七章、38条规定,对药品零售连锁多项制度进行了具体明确。沈阳华卫集团执行总裁王振林表示,《指南》的制定在 医药零售连锁方面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对于今后医药连锁经营与监督管理有了更加明确的遵循和细化的规范,对于连锁药店提高管理水平和技术升级有促进作用和现实的指导意义。 《指南》给药品零售连锁 企业下了定义,即由连锁总部、配送中心(仓库)和10家以上药品零售连锁门店构成,三者是一个完整的有机整体。《指南》要求连锁企业建立统一的质量管理体系。连锁总部应当对所属连锁门店在计算机系统、采购配送、票据管理、药学服务等方面统一管理,依据统一的质量管理制度,对所属连锁门店的经营活动履行管理责任。王振林就此表示,建立统一的质量管理体系十分关键,它是连锁 药店的质量体系的把关重要单位,是连锁零售企业的灵魂所在。主要从四个方面来强化:一是企业资质的检验;二是产品的资质检验;三是经营产品的内在质量的检验,对于特殊产品或有异议的产品质量报告,还要做产品检验来确保企业经营品种的质量标准;四是建立进销存全过程的全面质量追溯系统。质量体系承载着对所有门店经营品种的质量负责,一旦发现有产品质量问题,有杜绝经营的一票否决权。这就是建立统一的质量体系的好处所在。 但目前来看,建立统一的质量管理体系还存在一些困难:一是建立连锁门店在计算机系统、采购配送、票据管理、药学服务等方面统一管理需要增加资金;二是需要质量人才储备;三是加盟店无法实施体外循坏,对连锁总部产生抵触情绪等。“不过,这些困难随着时间的推进和监管的从严,都会迎刃而解。”王振林说道。 门店受罚可能祸及总部 在采购管理方面,《指南》明确由连锁总部统一采购药品,规定连锁门店不得自行采购药品。连锁门店经营的药品由所属连锁总部统一配送,连锁门店不得直接与受托配送企业发生经济和业务往来。对此,王振林分析说,禁止门店自行采购和配送药品主要是规范化管理和杜绝门店销售体外循环,理论上好像是影响了门店的自主经营灵活性,但事实上这种灵活性是不规范的,有些甚至是违法的。药店的灵活性应该建立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在提升服务质量上灵活自主才是上策和根本。 另外,随着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加盟连锁店是大势所趋,这是毋庸置疑的。因为加盟连锁店至少有五点好处:一是利用品牌影响力促进销售;二是节约个人的采购和管理成本;三是加盟连锁之后品种会更丰富;四是总部会鼓励加盟店给予一定比例的账期;五是药品配送及时。据此,王振林认为,新的规定不会影响加盟连锁企业的积极性。 在门店管理方面,《指南》强调,连锁门店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连锁总部应暂停该门店的经营,待整改完成后才可恢复;6个月内,连锁企业的多家连锁门店发生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行为或同一连锁门店累计发生3次以上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行为的,暂停连锁企业的经营活动,待整改完成后方可恢复。 此规定颇有几分“连坐制”的意味。不过王振林对此举颇为支持,“作为连锁公司本身就是一体化的,不存在所谓‘连坐行为’,制度面前一律平等,违反制度就是违规与违法,就必须受到处罚,这合情合理更合规。这就好比一个人,无论是头痛,还是脚痛,无论是哪个部位生病了,都代表这个人生病了。作为连锁企业也是一样,门店违规就是企业违规。另外,总部有责任统一细化管理,制度上、规范上实施全面管理与指导。门店也必须无条件接受总部的统一管理。此举对于总部最大的影响就是要时刻注意规范经营;对于门店最大的影响就是杜绝一切自由化、体外循环等不规范经营的幻想。” 《指南》还明确,企业建立符合药品经营和质量追溯要求的、覆盖连锁总部、配送中心(仓库)和连锁门店的质量管理体系与计算机管理系统,实时控制并记录药品经营各环节和质量管理全过程,确保药品经营全过程可追溯。王振林表示,目前,药店建立药品经营和质量追溯主观上有难度,客观上没有难度。建立这样的全过程追溯系统所谓的主观上的难度就是:老板怕花钱,管理者怕担责,门店嫌麻烦。但实际上,连锁药店建立药品经营全过程可追溯系统是必须的,技术层面并不复杂,无论是计算机识别系统、二维码、药品识别码,还是药品电子监管码,任意一个系统都可以贯穿追溯的全过程。 此外,《指南》明确,连锁总部制定统一的药学服务规范,各连锁门店执行。但总部如何确保门店能真实执行统一的药学服务规范,而不是走过场?王振林建议,由总部组成药学服务规范督导讲师团,巡回培训和督导。分期分批先培训门店店长和各门店组长,然后由门店店长和组长分别再培训店员。在此基础上把总部制定统一的药学服务规范纳入到门店的绩效考核之中,由总部组成药学服务规范督导讲师团成员负责门店的日常监督和考核。 连锁店要“连得上”“锁得住” 近年来,随着药店连锁率的不断提升,连锁加盟店也是乱象频出,如乱涨价、违规售药、骗保等。那么,该《指南》能否改变连锁加盟乱象,规范行业健康发展?王振林对此持乐观态度,他说:“连锁店必须做到‘连得上’,还必须‘锁得住’才行。‘连得上’只能是姊妹店,‘锁得住’才能称为连锁店。标识系统都一样,经营起来各行其道,这样的连锁店充其量就是个姊妹店,模样差不多,但是管理上各显神通。只要严格按照《指南》规范运作就能健康发展,对于各个门店,尤其是加盟店,一旦出现乱涨价、违规销售、体外循环、骗保等行为,必须一票否决。直营店撤销店长,加盟店取消加盟资格。” 去年至今,全国绝大部分省份相继发布管理办法,鼓励药品零售连锁经营。结合该《指南》,王振林认为,今后医药零售连锁化率大幅度提升是大趋势。他解释说,从规范经营和加强管理的角度出发,国家是提倡和鼓励药品连锁经营的,这样既可以保证药品经营质量规范,还便于对药店加强管理和监督,因此,近年来,我国零售药店连锁率不断提升,知名大型连锁药店集团的并购步伐不断加大。 但与此同时,其间也暴露出诸多问题,如前面提到的那些乱象。这与行业快速发展下的监管不到位有关,也与连锁总部管理不到位有关。对于连锁总部如何做好加盟店的管理,王振林支招道,连锁药店所谓的“连得上”是指标识系统的统一、服务规范的统一、质量检验的统一和经营管理的统一。而这四个统一基本上是属于外在的和表象的。从表面上可以看出是“一家人”,因为比较相像。但是作为连锁店仅仅完成这些还远远不够,还没有“血缘关系”。而真正核心的内容则是后四项的统一,也就是货源采购的统一、商品配送的统一、价格体系的统一、财务核算的统一。只有后四项的统一,才算完成了连锁店的“血缘关系”的建立,才算得上是“锁得住”。上述八项内容全部实现统一,才算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连锁药店,也只有做好这八个统一,才能做好 加盟店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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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编辑时间为: 2020-05-28 08:34 Thurs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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