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4月22日讯 医疗机构大督查,又一省要开始了。 近日,福建省卫健委发布《关于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监督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监督范围 监督范围主要包括各级口腔诊疗机构、医疗美容机构、血液透析中心等。对2019年健康体检机构监督检查问题较多机构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对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进行重点监督检查。 4 月启动,为期5 个月 2020年4-5月,相关医疗机构自查自纠; 2020年6-7月,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监督检查; 2020年8月底前,省级监督抽查。 监督检查工作要与国家“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计划相结合。 对同一家医疗机构的检查,要在兼顾各专业需求的情况下,争取一次性完成抽查事项,避免对被检查单位造成不必要的干扰。监督执法适用随机抽查的,应采取双随机方式。 5 大监督重点 《通知》提出5个督查重点: 1、执业资质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和科室床位合规性和一致性; 医疗机构场所和设施设备合规性和一致性; 医务人员配备和专业技术证书合规性和一致性; 医疗技术与机构资质和人员等级是否符合规定; 医疗广告是否符合规定。 2、医疗机构收费 医疗机构收费是否规范;是否有乱收费和过度诊疗等情况;广告是否合规;是否有医疗骗保及其他医疗乱象。 3、口腔诊所 口腔诊疗是否超许可配置牙椅;是否按规定开展口腔种植技术;植入性耗材等 医疗器械是否按规定索证索票;口腔诊疗器械是否按规定进行 消毒灭菌;医疗废物是否按规定处置;是否按规定开展放射诊疗活动等。 4、医疗美容 医疗美容是否按备案项目开展诊疗;是否按规定使用医疗器械及医用材料;是否按规定使用医疗用毒性 药品、麻醉药品和抗菌药品;是否由主诊医师负责或指导实施等。 5、血液透析室 血液透析室房屋设施、分区布局是否合理;血液净化治疗专业人员是否具备资质;血液净化感染控制操作规程是否规范;透析单元内透析机、水处理系统等清洗消毒情况;透析室空气、物体、机器表面及部分医务人员手消毒灭菌效果监测情况;乙型肝炎和丙型肝炎患者分区分级进行隔离透析情况;医疗废物和透析废水处置情形等。 不只福建省,前不久河北省卫健委也印发《河北省卫生 健康委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力度,严肃查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医疗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维护正常的医疗服务市场秩序。 按照这种情况,接下来,各地方应该会相继出台卫生领域的相关督查通知,大家要抓紧自查自纠,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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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编辑时间为: 2020-04-23 08:37 Thurs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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