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卫生 健康委员会关于落实第六批国家组织药品(胰岛素专项)带量 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发〔2022〕10号)相关要求,我省第六批国家组织药品(胰岛素专项)集中采购(以下简称第六批国家集采)中选结果自2022年5月31日零时起正式执行,现就广东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第六批国家集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签订三方合同 请已参加第六批国家集采报量工作的公立医疗机构(含驻粤军队医疗机构,下同)、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使用CA证书登录药品交易系统,通过“集采品种采购-创建合同-从约定量创建(药品)”签订三方合同。采购主体发起三方合同后,相关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应及时登录系统完成三方合同的签订。 二、其他事项 (一)请相关中选企业再次核对中选 药品的配送关系是否符合要求,如不符合要求的请按照规定尽快予以维护调整;同时根据约定采购量做好备货工作,确保中选结果顺利执行。 (二)中选 企业是保障中选药品质量和供应的第一责任人,对中选药品的质量和配送服务负主体责任,要确保按时保质保量供应。 (三)合同签订后,医疗机构要根据三方合同约定完成中选药品采购量。 (四)自愿参加报量的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零售 药店的约定采购量由供需双方协商供应。 三、联系方式: (一)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官网在线客服。 (二)咨询电话:020-38036183,020-38036197(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 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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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编辑时间为: 2023-01-07 09:20 Satur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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