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按照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补充完善药品挂网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医采〔2022〕1号)规定,现将部分独家通用名药品公示, 企业已承诺在全国三个以上省份挂网,申报价格为全国最低价。 一、公示时间 公示及受理企业申(投)诉时间:2022年6月1日至6月9日。受理申(投)诉期间接受企业和社会各界对本次挂网结果申(投)诉。 二、拟挂网公示 (一)企业和社会各界对拟挂网药品挂网价提出申(投)诉的,有关企业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做出说明。 (二)企业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登录平台进入“申报系统”网上申(投)诉。通过“申投诉管理-申投诉”选择“问题反馈”服务事项提交申(投)诉材料。反馈问题描述需准确详细,相关证明材料须真实可靠、清晰可辨。 (三)企业被举报资质造假或虚报价格,经核实后,取消该 药品挂网资格。 (四)公示无异议的药品,公示价格作为该药品在我省药采平台的挂网最高限价;有异议的由 医药专家确定是否挂网。 电话:0311-66906539 附件:部分独家通用名药品公示表 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 采购中心 2022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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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编辑时间为: 2022-11-21 09:08 Mon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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