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鑫平台待遇_广州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高频电刀等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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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三)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6月28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24-2201D06N1750     项目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中医 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三)     采购方式:公开 招标     预算金额:1,073,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高频电刀等设备):     合同包预算金额:448,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手术急救设备及器具 高频电刀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70,000.00 -
1-2 其他医疗设备 输血输液加温装置 7(套) 详见采购文件 280,000.00 -
1-3 临床检验设备 血气生化分析仪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98,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合同包2(悬吊康复训练系统等设备):     合同包预算金额:625,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悬吊康复训练系统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220,000.00 -
2-2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脑仿生电刺激仪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50,000.00 -
2-3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床边下肢智能康复治疗设备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60,000.00 -
2-4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超激光治疗仪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195,000.00 -
2-5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干扰电治疗仪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1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包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包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高频电刀等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人员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3)投标人为生产企业:若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 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投标人为经营 企业:若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合同包2(悬吊康复训练系统等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人员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3)投标人为生产企业:若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投标人为经营企业:若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06月08日 至 2022年06月14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6月28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6号会议室(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     地  址:广州市荔湾区珠玑路16号     联系方式:02081226231     2.采购 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6-18楼     联系方式:020-37861076、378605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永强、黄泽琛     电  话:020-37861076、37860562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6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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